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和H股配股的再融资议案,即将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根据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已向工行提供以现金认购其配股股份的承诺函。
2010年8月19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债券承销协议签字仪式暨承销商会议”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在签字仪式上,汇金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金公司和银河证券四家主承销商代表签署了主承销协议。
根据国务院决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将于近期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875亿元人民币,为中长期品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发行。财政部为该项债券的发行出具了确认函,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该项债券参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进行审批监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国务院决定由汇金公司代表国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注资和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再融资。
此次债券发行是汇金公司首次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发行人民币债券方式募集资金,实现了市场化融资、政策性注资和股权管理平台作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探索国有金融机构注资改革的新模式,也有利于拓宽汇金公司的融资渠道。该项债券信用水平高,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既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又拓展了金融机构的投资渠道。
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有关机构的负责人以及汇金公司控参股机构、承销团成员单位和中介机构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签字仪式。
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8月10日,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联合主办的金融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展在北京展览馆隆重开幕。展览组委会顾问、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展览组委会主任委员、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展览组委会主任委员、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展览组委会主任委员、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展览组委会主任委员、中投公司董事长楼继伟,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等出席了开幕式。开幕式由展览组委会常务副主任委员、人民银行纪委书记王洪章主持,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代表组委会致辞,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代表金融机构祝辞。
周小川在致辞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金融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在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护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金融同业以这次展览为重要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教育,自觉争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表率。
杨凯生在祝辞时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金融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这与金融业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分不开的。举办这次展览是让广大金融系统干部员工接受一次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意义十分重大。新的形势对金融业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业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把金融业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中投公司,协办单位外汇局、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以及相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开幕式。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公司将开展新一轮集中招聘活动。我们诚邀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英才加入,拓展个人职业生涯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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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和H股配股的再融资议案,即将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根据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已向中国银行提供以现金认购其配股股份的承诺函。
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和H股配股的再融资议案,即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监管要求,汇金公司已向建行提供以现金认购其配股股份的承诺函,并已由建行公告。汇金公司表示,将积极支持工、中、建三行采取包括配股在内的再融资方式有序补充资本,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本监管要求,并将继续遵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强化资本约束,促进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
2010年5月31日
经国务院批准,彭纯同志担任汇金公司董事,谢平同志不再担任汇金公司董事职务;并经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彭纯同志担任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同志已担任中投公司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投资官,因此不再担任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
2010年4月30日
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资本充足率下降较快,需要适当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监管要求。
我公司认为,大型商业银行有序补充资本金,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大型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公司支持三行将2009年的现金分红比例由50%降至45%,以提高三行通过内部积累补充资本的能力。与此同时,我公司也将积极支持并参与各行的再融资计划,并将继续遵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强化资本约束,促进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