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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债券

2010-09-17

2010年8月19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债券承销协议签字仪式暨承销商会议”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在签字仪式上,汇金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金公司和银河证券四家主承销商代表签署了主承销协议。根据国务院决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将于近期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项债券发行总规模为1875亿元人民币,为中长期品种,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发行。财政部为该项债券的发行出具了确认函,人民银行和相关监管机构也给予了政策支持,该项债券参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进行审批监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国务院决定由汇金公司代表国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注资和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银行再融资。此次债券发行是汇金公司首次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发行人民币债券方式募集资金,实现了市场化融资、政策性注资和股权管理平台作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探索国有金融机构注资改革的新模式,也有利于拓宽汇金公司的融资渠道。该项债券信用水平高,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既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又拓展了金融机构的投资渠道。此外,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有关机构的负责人以及汇金公司控参股机构、承销团成员单位和中介机构共150余人参加了此次签字仪式。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